宿州學院2019年專任教師崗位公開招聘公告
一、學校簡介
(見校園網首頁:www.ahszu.edu.cn)
二、招聘條件及類別
(一)思想政治條件
遵守黨紀國法,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與良好的品行。
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報考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二)健康條件
具有良好的身體和心理素質,能勝任本職工作,符合體檢標準(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文件執行)。
(三)具體類別及崗位條件
1.一、二、三類人才:人才類別界定見附件1。其中三類人才年齡為55周歲及以下(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鼓勵各類人才以團隊形式引進。
2.教授、研究員、正高級工程師。年齡為45周歲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3.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年齡為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4.碩士研究生(學術型,全日制雙證)。第一學歷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二本及以上,并同時取得學士學位。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者,其留學院校應為發達國家或地區的著名高校,本科和研究生階段所學專業應一致或相近。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經招聘領導小組會議審定,有2年以上企業工作經歷且在技術攻關或產品開發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碩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5.產學研特聘專家及高水平企業工程技術人員:擁有自主知識產權、能夠促進技術產品升級、實現成果轉化及產業化、能夠創造顯著效益的重大技術成果的高級技術研發人才。與學校相關工科專業高度契合,在生產中掌握關鍵技術或技能,承擔企業重大技術攻關或產品開發項目,能夠解決技術難題的高技能人才。年齡為50周歲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計劃
見附件2《宿州學院2019年專任教師招聘計劃》。
四、相關待遇
(一)一、二、三類人才:待遇面議。
(二)教授、研究員、正高級工程師:購房補貼100萬元,提供校內60-80㎡周轉房一套,免費居住3年;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50萬元,社科類30萬元);配偶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以臨時聘用形式安排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享受教授特殊津貼。
(三)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
購房補貼:博士后或科研業績考核“優秀”的博士研究生80萬元,科研業績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60萬元;提供校內60-80㎡周轉房一套,免費居住3年;科研啟動經費(理工類30萬元,社科類20萬元);配偶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本科及以下學歷的,以臨時聘用形式安排工作;首個聘期三年內績效工資享受副教授待遇,三年后按實際職稱執行;年度考核合格,享受博士特殊津貼。
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試用期滿后,進入正式編制。
博士研究生科研業績考核標準見附件3《宿州學院2019年引進博士科研業績考核標準》。
(四)碩士研究生:以事業單位編外人事代理方式聘用,與在編人員享受同樣標準的工資福利及晉職晉級待遇。學校為家不在本地的碩士研究生提供周轉房。
(五)以全職或兼職形式應聘我校的產學研特聘專家及高水平企業工程技術人員,經校學術委員會評議后,給予相應的工作生活待遇,待遇一人一議。
(六)凡來校參加考核人員,由學校統一免費安排住宿并報銷往返車票。被錄用人員來校報到,學校免費安排住宿并報銷往返車票。
五、相關說明
(一)一、二、三類人才及教授、研究員、正高級工程師,不受年度人才招聘計劃限制。
(二)對一些特殊人才和團隊,或政策適用范圍沒有明確的人才,實行“一事一議”或“一人一議”。
(三)特別優秀的高層次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四)夫妻雙方均為高層次人才,同等條件下優先同時引進。購房補貼按較高一方享受后,另增加40萬元。其他待遇可以兼享。
(五)新錄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六)上述招聘類別及條件中1-3項人才服務期(含試用期)均為8年。在簽訂高層次人才服務協議后,方可享受相關待遇。
碩士研究生服務期為3年(含試用期)。
(七)國外學習經歷的碩士、博士研究生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
(八)招聘崗位要求的學科、專業的認定以國務院學位辦《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以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和專業介紹(2012)》為標準。
六、違約責任
按聘用合同的約定執行。
七、組織領導
學校成立由校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專任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事處。
八、招聘程序
學校按照發布公告、受理報名、資格審查、考核和錄用等程序進行公開招聘。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流程見附件4《宿州學院人才招聘網上報名流程》。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
根據應聘人員報名材料由人事處和二級學院進行資格初步審查,初審結果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資格初步審查合格人員考核前在學校官網人才招聘欄目公布。
應聘同一崗位的,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暫不進行考核或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博士參與應聘的崗位可適當放寬。
2.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考核前接受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攜帶下列材料到學校現場驗證:(1)身份證;(2)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3)碩士或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4)就業協議書(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不作要求);(5)個人簡歷;(6)發表的論文及其他科研成果材料。以上材料均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通過現場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方可參加考核。
(三)考核
學校擬于12月中旬以后開始組織考核,具體時間和要求在學校官網人才招聘欄目另行通知。
博士研究生自公告發布15日后即可隨時進行考核,由二級學院組織實施。其中學術成果評價由二級學院學術分委員會按附件3《宿州學院2019年引進博士科研業績考核標準》進行考核,確定“優秀”或“合格”等次。考核結果報送人事處審核。
考核包括面試、試講、學術成果評價和實踐操作四個環節。不要求實踐操作考核的專業,考核包括面試、試講和學術成果評價三個環節。
1.面試。滿分100分,時間5分鐘。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個人特長、表達溝通、實際應變能力等綜合素質。
2.試講。滿分100分,時間25分鐘。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教學基本功。
3.學術成果評價。滿分100分。重點考察應聘人員學術水平和科研潛力。
4.實踐操作。滿分為100分。由各二級學院自行組織,現場考察應聘人員實踐技能。
(四)確定擬聘人員
考核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其中面試占10%、試講占50%、學術成果評價占20%、實踐操作占20%。不要求實踐操作考核的專業,面試占10%、試講占60%、學術成果評價占30%。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人員(如考核總成績相同,按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實際參加考核人員數與招聘計劃數沒有達到3:1的崗位,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須達到80分及以上,方可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確定擬聘人員。
(五)體檢與心理測試
擬聘用人員統一接受學校組織的體檢與心理測試,不參加體檢與心理測試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另行安排。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標準和規程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六)公示
心理測試與體檢合格者,經學校研究同意后,在校園網人才招聘欄目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考察
全面了解掌握擬聘用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和工作期間的表現。
(八)簽約與聘用
公示無異議或公示、考察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履行簽約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須在公示結束后7日內到學校簽訂三方協議;歷屆畢業生須在公示結束后7日內到學校簽訂聘用協議。規定期限內未簽訂三方協議或聘用協議,取消錄用資格,考核結果無效。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則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1.擬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
3.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
4.規定期限內未簽訂三方協議或聘用協議;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報到
歷屆畢業生須在簽約后30日內報到上崗,應屆碩士畢業生簽約后須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招聘公告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和就業報到證等材料,并報到上崗。博士及其他高層次人才可延長至2019年12月31日前報到。逾期視為違約,取消錄用資格。
報到時攜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者,同時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非應屆畢業生若無報到證,如有聘用單位,入校報到時,須提供與原單位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若無聘用單位,須托管檔案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供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材料。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學校可以單方面解除協議,不予辦理報到手續。
九、工作監督
招聘工作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歡迎社會和學校廣大教職工進行監督,如發現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按規定嚴肅處理。監督電話:0557-2875017。
十、聯系方式
本公告由宿州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其它未盡事項參照《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關于印發安徽省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專業測試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皖人社發〔2013〕29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認真做好2018年度新進人員招聘計劃編制和報批的通知》(皖教秘人〔2018〕13號)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教育園區宿州學院人事處
郵編:234000 電話:0557-2871083
附件1 人才類別界定
一類人才: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外籍院士;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首席科學家或負責人;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和科技重大專項首席科學家或專家組負責人;近5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國際科技合作一等獎獲得者(第一完成人)。
二類人才:全國杰出專業技術人才;中國青年科學家獎獲得者;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獲得者;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等省級人才計劃、中宣部文化名家工程既“四個一批”工程入選者;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主要完成人(前3名);近5年國家最高科學技術、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國際科技合作主要完成人(一等獎第二、三完成人,二等獎第一、二完成人)。
三類人才:國家“百千人”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研發平臺)負責人;省學術技術帶頭人;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近5年省部級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獲獎項目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2名、二等獎第1名)。
附件2 宿州學院2019年專任教師招聘計劃 |
序號 |
學院 |
需求學科、專業 |
需求 人數 |
學歷(學位) |
崗位要求 |
1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 |
2 |
碩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思想政治教育 |
1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中國近現代史基本問題研究 |
1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研究 |
1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2 |
化學化工學院 |
化學工程、化學工藝 |
2 |
博士 |
本科階段為: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碩士及以上專業為:化學工藝、化學工程及相關專業。 |
化工過程機械 |
3 |
碩士2人,博士1人 |
本科階段為: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碩士為:化工過程機械及相關專業。 |
材料學 |
3 |
博士 |
本科階段為:新能源材料與器件及材料學相關專業,碩士及以上專業為:材料類相關專業。 |
3 |
環境與測繪工程學院 |
攝影測量與遙感 |
3 |
碩士及以上,博士或50歲以下教授1人 |
本科為遙感科學與技術或地理信息科學(地理信息系統)或測繪工程專業,碩博為攝影測量與遙感或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或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專業 |
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
3 |
碩士及以上,博士1人 |
本科為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專業,碩博為大地測量學與測量工程。 |
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2 |
碩士及以上,博士1人 |
本科為測繪工程、遙感科學與技術、地理信息科學(地理信息系統)專業,碩博為地圖制圖學與地理信息工程。 |
課程與教學論(地理教育教學) |
1 |
博士 |
本科、碩士有地理科學專業背景 |
人文地理學(城市與區域經濟) |
1 |
博士 |
本科為地理科學專業,碩士、博士為人文地理專業 |
環境工程 |
2 |
博士 |
本科、碩士有環境科學或環境工程專業背景 |
4 |
機械與電子工程學院 |
物理學、材料學 |
1 |
博士 |
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 |
電機與電器、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和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2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及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和機械設計及理論 |
2 |
碩士1人,博士1人 |
本科及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有相關企業工作經歷優先考慮 |
物理電子學、 電路與系統和微電子學與固體電子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及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通信與信息系統、信號與信息處理 |
2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及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控制理論與控制工程、 檢測技術與自動化裝置 |
2 |
碩士1人,博士1人 |
本科及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5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藝術學理論 |
1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設計學(環境設計、產品設計) |
3 |
碩士及以上 |
室內設計方向1人、景觀設計方向1人、陶瓷藝術設計1人。具有企業實踐經驗優先。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設計學(視覺傳達) |
2 |
碩士及以上 |
影視編輯、交互設計、數字產品研發等。具有企業實踐經驗優先。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設計學(服裝與服飾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 |
3 |
碩士及以上 |
服裝制版1人、服裝工藝1人、服裝CAD1人。具有企業實踐經驗優先。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書法學 |
2 |
碩士及以上 |
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6 |
生物與食品工程學院 |
食品質量與安全或食品科學與工程 |
2 |
碩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
本科為食品質量與安全或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碩士及以上為食品類相關專業 |
基礎醫學或臨床醫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為基礎醫學或臨床醫學,碩士及以上為醫學相關專業 |
藥學 |
3 |
碩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
本科為藥學或中藥學,碩士及以上為藥學相關專業 |
生物學 |
1 |
博士 |
本科、碩士及以上均為生物相關專業 |
7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金融學、數量經濟學 |
4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應用經濟學(統計學) |
3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統計學(理學) |
3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 |
應用數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 |
2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基礎數學、計算數學 |
2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8 |
文學與傳媒學院 |
傳播學(網絡與新媒體方向) |
1 |
碩士及以上 |
網絡與新媒體方向 |
9 |
信息工程學院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1 |
碩士及以上 |
數據挖掘、人工智能方向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2 |
碩士及以上 |
云計算管理。本科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等相關專業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 |
碩士及以上 |
大數據方向。本科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等相關專業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 |
碩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
人工智能方向。本科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絡工程、軟件工程、物聯網工程等相關專業 |
10 |
資源與土木工程學院 |
土木工程(巖土工程;結構工程;市政工程及防災減災及防護工程) |
2 |
碩士及以上,博士不少于1人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交通運輸工程(道路與鐵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等方向);土木工程(橋梁與隧道工程) |
4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水利工程(水文學及水資源、水力學及河流動力學 、水工結構工程 、水利水電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 |
4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地質學;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質工程);地理學(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 |
1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固體地球物理學 |
1 |
博士 |
本、碩、博專業相同或相近 |
11 |
商學院 |
會計學 |
2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為會計學、財務管理和審計學專業,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企業管理(財務管理、審計學) |
2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為會計學、財務管理和審計學專業,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為電子商務或計算機相關專業,碩士專業相同或相近 |
企業管理(市場營銷) |
1 |
碩士及以上 |
本科為經管類專業,碩士專業為市場營銷方向 |
國際貿易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本碩專業相同 |
12 |
管理學院 |
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 |
2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含物業管理1人,本科為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或相近專業 |
旅游管理(旅游規劃、智慧旅游)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科為旅游管理專業 |
工程管理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科為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 |
建筑學(城市規劃與設計)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碩專業相近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碩專業相近 |
工商管理(技術經濟及管理)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碩專業相近 |
公共管理(土地資源管理)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碩專業相近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方向)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科為酒店管理專業 |
13 |
體育學院 |
體育學(休閑體育)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科為體育專業 |
體育教育訓練學(體操) |
1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科為體育專業 |
體育教育訓練學(散打、套路武術)體育教育訓練學(跆拳道) |
2 |
碩士及以上(博士優先) |
本科為體育專業 |
14 |
音樂學院 |
學前教育學 |
1 |
碩士及以上 |
具有相應的專業、實踐背景 |
|
|
合計 |
110 |
|
|
附件3 宿州學院2019年引進博士科研業績考核標準
根據宿州學院2019年招聘公告相關要求,對我校引進的博士研究生需要進行學術、科研考核,具體考核標準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科研業績考核等級
分為合格和優秀兩個等級。
二、合格等級的考核標準
獲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
三、優秀等級的考核標準
(一)自然科學類:讀博期間在一類期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2篇,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一類期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2.正式出版與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寫6萬字以上本學科學術著作1部。
3.主持三類及以上科學研究項目1項或參與二類及以上科學研究項目前三名。
4.獲三類及以上科研獎勵1項。
5.主持二類成果推廣1項或獲得一類知識產權1項。
(二)人文社科類:讀博期間在二類以上期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2篇,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二類及以上期刊發表本學科學術論文1篇。
2.正式出版與本人研究方向一致,且本人撰寫6萬字以上本學科學術著作1部。
3.主持三類及以上科學研究項目1項或參與二類及以上科學研究項目前三名。
4.獲三類及以上科研獎勵1項。
5.主持二類成果推廣1項或獲得一類知識產權1項。
四、相關科研成果的分類及等級參見附表。
附件4 宿州學院人才招聘網上報名流程
進入宿州學院官網界面,點擊右下角“人才招聘系統”,進入招聘系統界面點擊社會招聘,進行賬號注冊、信息維護。
具體操作流程:
1.注冊—維護個人信息,核對后,點擊提交;
2.提示維護個人簡歷,有星號的為必填項目;
3.某一類信息維護完成,核對、保存后,點擊下一步;
4.學習經歷可以添加多條,如若添加多條,請點擊保存并添加,否則,點擊保存進入下一步。此項僅維護最高學歷和學位信息即可,更多信息可以維護在上傳的簡歷附件中;
5.附件上傳,可以上傳壓縮文件,或其他類型文件,請上傳與應聘有關的附件;
6.查看已經填報的招聘崗位信息;
7.申請崗位和撤銷申請。
8.要求:招聘系統附件上傳包括:相關證書(掃描)和簡歷。
填寫過程中如果遇到疑難問題,請聯系宿州學院人事處,電話:0557—2871083。
附表3.1 論文分類表
等級 |
論文(期刊)收錄數據庫、雜志 |
一類 |
《科學引文索引》(SCI、SCIE)
《社會科學引文索引》(SSCI)
《工程索引》(EI)
《藝術人文引文索引》(A&HCI)
《醫學文獻聯機數據庫》(MEDLINE)
新華文摘(全文)
中國社會科學
求是 |
二類 |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
《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
《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
人民日報(理論版)
光明日報(理論版) |
三類 |
《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
《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擴展版)
《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擴展版)
國內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學報 |
四類 |
其他公開出版的學術期刊 |
附表3.2 科研項目分類表
等級 |
自然科學類 |
人文社科類 |
一類 |
國家科技專項(經費200萬元以上)
國家杰出、優秀青年科學基金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點、重大項目
863、973計劃課題(經費100萬元以上)
國家科技支撐計劃課題(經費100萬元以上)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重大研究計劃項目(經費100萬元以上) |
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重大項目
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重大項目
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
高等學校全國優秀博士學位論文作者專項資金 |
二類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國家科技專項(經費60萬元以上)
國家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
863、973計劃課題(經費30萬元以上)
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省部級委托專項課題(經費40萬元以上)
企業委托研發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80萬元以上) |
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國家軟科學研究計劃
霍英東教育基金會高等院校青年教師基金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
省部級委托專項課題(研究經費20萬以上)
企業委托咨詢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40萬元以上) |
三類 |
××省科技項目
教育部研究項目
××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
863、973計劃課題(經費10萬元以上)
國家科技專項(經費20萬元以上)
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
省部級委托專項課題(經費20萬元以上)
企業委托研發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40萬元以上) |
××省人文社科研究項目
教育部研究項目
××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資助
省部級委托專項課題(經費10萬元以上)
企業委托咨詢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20萬元以上) |
四類 |
××省教育廳一般研究項目
省部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開放基金
省部級委托專項課題(經費10萬元以上)
市廳級單位委托專項課題(經費10萬元以上)
校級研究重點項目
企業委托研發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20萬元以上) |
××省教育廳一般研究項目
省部級委托專項課題(研究經費5萬元以上)
市廳級單位委托專項課題(研究經費3萬元以上)
校級研究重點項目
企業委托咨詢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10萬元以上) |
五類 |
各類單位設立或立項的課題(研究經費1萬元以上)
企業委托研發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2萬元以上) |
各類單位設立或立項的課題(研究經費0.3萬元以上)
企業委托咨詢類課題(到校研究經費1萬元以上) |
注:具體項目見附表6
附表3.3 科研獎勵分類表
獎勵類別
獎勵等級 |
自然科學類 |
人文社科類 |
一類
(國家級) |
一等獎
二等獎 |
國家科學技術獎 |
國家“五個一工程”獎
國家圖書獎 |
二類
(省部級) |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
省部級科學技術獎 |
省部級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
省“五個一工程”獎 |
1.經教育部認定視為省部級獎的全國性基金會獎:霍英東基金獎,安子介國際貿易研究獎,浦山世界經濟學優秀論文獎,思勉原創獎,張培剛發展經濟學優秀成果獎,孫冶方研究基金會、吳玉章研究基金會、陶行知研究基金會、錢端升基金會頒發的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
2.其他可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部門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含社會科學獎) |
三類
(市廳級) |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
市廳科學技術獎 |
市廳優秀社會科學成果獎 |
在科技部登記注冊的但不可推薦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一級學會設立的科學技術獎(含社會科學獎) |
附表3.4 成果推廣分類表
類別 |
新技術推廣 |
企業/政府咨詢成果應用 |
一類 |
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被轉化和推廣,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上繳學校30萬元以上 |
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顯著社會經濟效益,且上繳學校10萬元以上;或被省部級以上政府或國家部委采納并應用 |
二類 |
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究開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被轉化和推廣,取得較大社會經濟效益,上繳學校10萬元以上 |
開展產學研合作,研究成果被采用,取得較大社會經濟效益,且上繳學校5萬元以上;或研究成果被市級以上政府或省直廳局采納并應用 |
三類 |
開展產學研合作,參加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發和推廣工作 |
開展產學研合作,參加完成委托咨詢項目,其成果被采用并產生良好社會經濟效益 |
附表3.5 知識產權分類表
一類 |
國際發明專利(前2名)
國家發明專利(第1名)
國家新藥證書(前3名)
國家新藥臨床批件(前2名)
國家行業標準(前3名)
省級以上審定的新品種或品種權(第1名) |
二類 |
國家發明專利(前3名)
國家新藥證書(前5名)
國家新藥臨床批件(前3名)
制定地方行業標準(前3名)
省級以上審定的新品種或品種權(前3名) |
三類 |
國家發明專利(前5名)
國家新藥臨床批件(前5名)
國家、地方行業標準(前5名)
省級以上審定的新品種或品種權(前5名)
實用新型專利(第1名)實施并應用
軟件著作權(第1名)
外觀設計專利(第1名) |
附表3.6 科研項目認定一覽表
項目名稱 |
認定內容 |
國家科技專項 |
國家重大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國家技術創新引導專項、基金和人才專項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青年基金、地區基金、主任基金及專項項目 |
國家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項目 |
星火計劃、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支持項目、火炬計劃、國家重點新產品計劃、國際科技合作計劃等 |
××省科技項目 |
創新型省份專項、省自然科學基金、省重大科技專項、省重點研發計劃、省平臺與人才專項、省創新環境與科技管理保障項目、省科技攻關計劃項目、省優秀青年科技基金、省杰出青年基金、省學科建設專項、省協同創新研究項目、省115創新團隊項目 |
××省人文社科研究項目 |
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省軟科學研究計劃項目、省社科聯社會科學創新發展研究課題 |
教育部研究項目 |
教育部科學技術研究項目、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基金、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高校博士學科點專項科研基金(新教師基金課題) |
××省教育廳重點研究項目 |
省教育廳自然科學研究重點、重大項目、省教育廳優秀拔尖人才培育資助重點項目(高校學科拔尖人才學術資助重點項目、高校中青年國內外訪學研修重點項目、高校優秀青年人才支持計劃重點項目)、省教育廳人文社科研究重點項目、省高校青年教師科研資助計劃重點項目、省高校優秀青年人才基金重點項目、省教育廳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綜合改革計劃項目 |
××省教育廳一般研究項目 |
省教育廳自然科學研究一般項目、省教育廳優秀拔尖人才培育資助一般項目(高校學科拔尖人才學術資助一般項目、高校中青年國內外訪學研修一般項目、高校優秀青年人才支持計劃一般項目)、省教育廳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項目、省高校青年教師科研資助計劃一般項目、省高校優秀青年人才基金一般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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